业务范围:
1、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2、遵循合法合规原则、忠诚守信原则、专业负责原则、勤勉尽责原则,对招投标项目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不同类型项目招投标的具体法律规定,审查编制的招标文件是否具备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4、审查招标须知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现场勘查、分包、投标文件编制、开标程序、评标标准和办法等。
审查招标人招标须知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规定有最低投标限价等。
5、 招标文件的一般审查
(1)审查招标范围是否明确。
(2)审查招标、投标、评价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审查投标最高限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的情形。
(4)审查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合理排斥投标人的条件。
6、审查项目咨询类的招标文件
7、审查项目投资的招标文件
8、审查项目代建的招标文件
9、审查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
10、审查项目采购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