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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决定草案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22 阅读:

1月2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同时,与会人员就北京金融法院的受案范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审判队伍、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协作等细节提出了意见建议,并期待北京金融法院尽快实现挂牌成立并实际运行。

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具有重大意义

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李锐委员认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沈跃跃副委员长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的重要举措,符合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北京是我们国家金融政策调控的枢纽,很多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众多国际金融机构的中国区总部也都设在北京。”徐绍史委员认为,在北京建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有利于以司法保障的方式来加强金融市场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维护金融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

吴玉良委员表示,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专门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特别是管辖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等类型案件,对于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金融业的发展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机构比较集聚,资产比较集中,都集中在北京西城区的金融街。”欧阳昌琼委员提出,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不仅有必要,而且条件也比较成熟。他同时建议,北京金融法院选址可优先考虑西城区和金融街。

进一步明确如何配强司法力量

“我国金融行业发展速度非常快,现在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众多,层级复杂,金融运营的总量也很大。特别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又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徐绍史委员建议,要整合北京乃至整个法院系统的金融审判人才,配强司法力量。

徐绍史委员提出,北京金融法院将来不仅仅要审判具体案件,还具有引领示范效应,所以配强力量很重要。

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金融资产规模和大型金融机构数量都位居全国首位,仅以北京西城区金融街为例,截至去年11月底,驻区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达到约116万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国金融资产规模就超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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