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24%和36%!最高法: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更新于:2020-8-5 阅读:
16.依法促进劳动力要素优化配置。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遵循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要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的社会性流动。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挥集体协商援企稳岗作用,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对因产能过剩被倒逼退出市场的企业,要防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恶意侵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地区、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提前制定劳动争议处置预案,健全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机制和纠纷化解合力。完善促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通渠道,健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推动建立国际人才交流合作的法律保障机制,为畅通经济运行提供“软保障”。
四、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7.依法支持和服务“放管服”改革。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服务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制定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司法解释,加大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和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力度,促进政府守信践诺。依法审理政府招商引资、政府特许经营、土地房屋征收等行政协议案件,严格把握政府解除行政协议的条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8.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审判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标准,恪守竞争中性原则,综合运用效能竞争、比例原则、竞争效果评估方法,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依法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增强市场竞争活力。
19.规范金融市场投融资秩序。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穿透监管”要求,剔除当事人之间通谋虚伪的意思表示,正确认定多层嵌套金融交易合同下的真实交易关系。按照功能监管要求,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和权利义务。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加强金融风险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协助做好金融风险预警预防和化解工作。及时研究和制定针对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金融现象的司法应对举措,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主动性、预判性。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