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更新于:2020-5-26 阅读:
四、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的审判机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法院敞开大门,但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各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让人民内部矛盾能够更快更有效化解。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创新民族特色调解机制,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浙江法院总结推广普陀、安吉做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案件849.7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9.2%。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决不让群众无处申诉,决不许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江西、湖南等地法院在乡村社区设置自助诉讼服务设施,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减少往来奔波。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域内全贯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立足城乡基层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全国10759个人民法庭作用,积极参与县域基层治理,共调解、审结案件473.1万件。延安、寻乌、两当等地人民法庭坚持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马背法庭”“背篓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41.4万件,执结95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22.4%和10.8%,各项执行指标稳中有进,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的优势更加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