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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动态

法律知识问答五十三

2020年06月24日
问: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可以作为被告吗?
答:《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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