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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动态

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七

2020年04月27日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答: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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