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上午,我所主任陈灿律师受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参加省文发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陈灿律师就设立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丝绸之路文化博览会展有限公司方案从法律层面提出了法律意见,认真回答了文发集团公司领导对新公司设立过程中关心的重大法律问题,为文发集团设立公司方案提供法律参考。
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大型文化企业,此次文发集团设立影视公司和会展公司是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及我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目的是为促进我省文化大省建设。
我所为文发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有效地促进文化与法律的融合,有效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法律研究、实践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