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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

2016年01月28日

    2016年1月27日下午,我所在西北宾馆迎宾楼会议室召开《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立法论证会。省政府法制办曾施霖副主任、省文物局文物处张顺处长受邀出席,会议由我所主任陈灿律师主持。

    参加论证会的还有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志坚、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革新、兰州大学法学院陈国文、周桂党教授、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孙丽君博士,以及我所其他律师。

    陈灿律师首先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尤其是立法法修订以来第三方独立立法的广阔前景,以及我所在参与第三方独立立法领域的先进经验。随后,各位教授、领导依次谈了对《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的意见和建议,我所律师深受启发,对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具有巨大指导意义。

    最后,陈灿律师代表我所全体律师对各位领导、教授的到来再次表示热烈的感谢,立法论证会举办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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